最近又去读了一遍梁遇春的“春朝”一刻值千金---懒惰汉的懒惰想头之一。竟发现我自己也是这么一个喜欢迟起的人,或许是每个人心底深处都有想过迟起吧,但是我却没有他那么幸运。也不敢说自己把迟起看做是一种艺术,因为我实在是不是一个称职的迟起享受者。
我也是一个喜欢迟起的人,每天早上都尽可能的在床上躺着,等到实在是快上课之后才起来。但是很不幸的是,我虽然很喜欢迟起,但是现实却不允许我这么做。我的课表上基本上是每天都得上早自习的,所以这迟起对我确实很是不能够完全享受的,每天在自己最大的限度内迟起去上早上自习的时候看到自己同寝室的不同专业的同学还在睡觉,所以这迟起与我而言那不仅不是一种享受,反而是一种折磨。有一种自己仿佛自己出去披荆斩棘而别人还在享乐的感觉。
这迟起对我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奢侈,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我才能尽可能的迟起,看着太阳升得老高老高,外面的人大家都在忙忙碌碌而我一个人在另一个地方看着这一切,那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乐趣。所以每到周末的时候我总是尽可能的迟起,仿佛要把我这一周来的怨气都消除,不过这还真的是很有效,每次迟起之后我的心情都很好,好得可以忘记上一周自己因为不能迟起的不快。所以迟起其实也挺好,迟起我一样可以把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做完,同时还能有一个愉快的心情。但假使我没有迟起,便会提早把事情做完,做完之后在那里无所事事,等待着无聊的时间早点结束,如果我迟起了,我便会加紧时间把该做的事情做完,同时也能感到自己生活的充实,所以迟起有着诸多的好处,我也不得不保留这个习惯了。
他的题目小标题是“懒惰汉的懒惰想头之一”,他说自己是一个懒惰的人,就连这题目也是找别人借过来的,但是我觉得跟他比起来我的懒仿佛更胜一筹了。我不但是一个喜欢迟起的人,就连写东西我也没有他勤,现在的我连那笔都不想拿了,更别说是写东西了。每次在床上有想到什么好点子,总是对自己说明天就把它写下来吧,但是一般第二天我都是不会去拿纸和笔的,根本就会忘了自己在床上时所想的种种事情。更别说现在天气冷了我就更不想动笔了,每次遇到老师布置作业我总是挨到最后的时刻再做,仿佛这样我便比别人做得少似的。
照理说我现在可比他们那个时候方便多了,不一定要拿纸和笔才能写东西,现在电脑完全可以代替,而且还能够避免你写错别字,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不喜欢动手写,有时候写了好几天的东西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我也会突然就不想动手写,而把它停下。动手写就好像是犯了我的大忌一样,而且不光是我不喜欢动手写,就连别人跟我谈论起写什么东西我都是毫无兴趣的,别人一说到这个我就想着逃走,就好像他这样说浪费我的时间一样,可能我也是这么一个怪人,不仅自己不能写就能别人写我也不行。
不过这个也只是我今天的无聊之词而已,下次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能动手了,有什么办法呢?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写东西写到一半放弃在我是常事,所以下次再动笔可能是很久以后,对我而言便不足为奇了。